审计署公布20个省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

2015-10-15 09:51

中国环境报综合 消息审计署日前公布《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》。通过对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等2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以下简称20个省)电力、钢铁和水泥等行业2007~2009年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调查,结果显示,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。但是,仍有部分企业违规套取、挪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。

  2007~2009年,20个省累计投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241.87亿元(不含新能源类资金)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制定和采取了目标考核、以奖代补、减排核查、淘汰落后产能等30多项制度和措施。20个省使用财政奖励资金的重点企业共实施节能技改项目2002个,降低能耗折合标准煤5285.15万吨;安装脱硫设施2843套,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73万吨。

  但是,审计调查也发现,长沙绿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挤占、挪用专项资金0.57亿元,用于企业经营等支出;徐州中科玻璃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采取编造虚假申报资料、多头重复申报等手段,套取专项资金0.86亿元;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等15家企业因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,多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0.62亿元。

 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,截至2011年3月底,有关地方已督促11家企业将挤占挪用的0.5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;收回26家企业套取、多得的资金1.44亿元,10名责任人受到处分,违规企业和个人被罚款662万元。此外,还有3家企业多得的资金434.81万元,正在追收过程中。

  审计公告同时称,违规建设高耗能、高污染项目的问题没有完全杜绝。如2002年以来,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违规建设火电项目44个;杭州钢铁集团等97家企业违规建设钢铁项目143个;乐山市海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47家企业违规建设水泥项目47个。

  公告指出,在审计中还发现,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不够彻底。截至2009年年底,鄂尔多斯市东胜发电厂等8家企业存在多报关停装机容量、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处置不彻底等问题;南京第二钢铁厂等121家企业存在多报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;重庆市嘉南水泥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存在应淘汰落后产能未淘汰等问题。